Bryan's blog

Saturday, February 17, 2007

狗年前最後一則Blog Post

趁狗年仲未過,決定快快手寫埋呢個post,不過不一次寫可能要過晒假期先寫囉。

如果我冇記錯,對上一次俾人鬧已經係零二年既事囉。咁當然唔包括親朋好友喇,因為佢地鬧我,我覺得佢地係為我好先出聲,因為我唔係聖人,總有做錯左又唔知道既情況出現,其實我感謝佢地關心我添。

講番上次俾人鬧,鬧我既係我既上司,佢鬧我多事,唔應該自己攞左同事既program source 去改。其實整件事係,有某位同事被調到菲律賓工作一個月,咁佢做開的system 好快就要到澳門做demo,而我就係去做demo其中一份子,但係我測試後發覺問題多多,要求上司幫忙。結果得到既回覆係:「哈哈,我都唔識,幫你唔到。我收工先喇,拜科。」到最後當然係我要做到好夜,改好晒D bug,第二日同幾個同事到澳門做demo。上天保祐,demo 成功完成。得到既獎賞就係第二日返到公司俾上司當住所有同事面前鬧左鑊勁,原因得一個,功高蓋主。

早兩日,差唔多既事又降臨我身上,鬧我既係我老死介紹我識既,係老死既其中一位朋友。
鬧我既原因都係好簡單,就係我講左一句同佢做人宗旨背道而馳既說話。原來香港所謂既言論自由真係形同虛設,只要有人講野唔係你心水,請不要留手,鬧佢喇。

呢一件事的確令我有D唔開心,唔開心唔係俾人鬧,係有一刻自己幾乎放鬆對朋友既定義。
我覺得如果將朋友定義得太廣,係一件可怕既事,因為一個識左一個小時既朋友,你係唔會知道佢有冇心害你,幾時要害你。與其常常要我高度戒備,倒不如第一步就將佢擋下來。
今次自己差一點因為同這位過客幾好傾而放棄左自己信守既立場,實在覺得羞愧。

因此,係呢度寫低呢一件事,提醒自己切勿"重複犯錯"。反正我要既好朋友已經係中學同第一份工作既地方搵到,之後仲搵唔搵到,已經不是大問題。因為我已經無憾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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